红网时刻12月6日讯(通讯员 周玲)12月3日上午,汉寿县委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杨昶主持召开了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汉寿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决定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紧接着,杨昶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策体制改革,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对国家监督制度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上对标看齐,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不走样、不跑偏;要严格按照已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定不移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杨昶强调,要强化责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把改革试点工作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对标对表,认真落实落细,担负各自的职能职责。
要坚持标准。在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要精心细致做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标准统一、步调一致,既抓进度,又保质量,确保高效、圆满、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要形成合力。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服从,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项工作中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全面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要严肃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以思想的融合带动全面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要融合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在各类新闻媒体传达上级精神以及改革工作,提高知晓率,为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玲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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