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黄旭)见到有人在麻将馆内赌博,每天输赢数万元,麻将馆经营者刘某某和邱某坐不住了,觉得这可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一天下来可以渔利5000元。近日,长沙岳麓区法院审理了该案,刘某某和邱某均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从2016年7月起,刘某某、邱某在岳麓区某小区单元房内经营麻将馆。2017年初,有人开始在该麻将馆内进行“斗围牛”赌博活动,每天输赢数万元,见该赌博活动输赢大,参与者热情高,二人遂心动,从3月20日开始对“斗围牛”赌博活动进行抽头渔利,每天能收取5000元左右的渔利。
3月29日公安人员即对该麻将馆内的赌博活动进行了查处,将刘某某、邱某二人抓获。
岳麓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邱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邱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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