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男子恋爱时赠送车子给女方 分手后要求归还被法院拒绝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2017-12-07 22:06:2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2月7日讯(通讯员 雷晋荣)谈恋爱时送给女朋友的财物,分手时可否要回呢?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判决:不可!

  道县男子唐某与女子朱某谈恋爱,期间朱某曾向唐某借用一辆女式摩托车等财物,后朱某提出分手,但摩托车等财物一直未归还给唐某。于是唐某向朱某索要,但朱某一直不肯归还,她辩称摩托车等物是唐某在他们谈恋爱期间主动赠送的,并非是她借用;如果是借用,唐某应出示借据。一气之下,唐某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归还。

  道县人民法院认为,男女恋爱期间一方主动购物给另一方,是期望博得对方好感,这种行为是赠送行为。从生活常理判断,被告主张的真实程度远远高于原告,加之原告举不出有力证据,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12/07/88561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