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7日讯(见习记者 汪衡)12月5日在益阳市召开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省农委副主任兰定国公布了《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面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开始,湖南将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整治洞庭湖区农业生态,恢复“一湖水的荣光”。
兰定国介绍,由于长期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资源过度开发,湖区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昔日“一湖水的荣光”变成了“一湖水的忧伤”。为切实解决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洞庭湖区农业绿色发展,特制订本计划。“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涉及畜禽水产养殖、农作物药肥施用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方面。
兰定国表示,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洞庭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并在洞庭湖区建成全面覆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同时,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完成洞庭湖区70万亩精养池塘升级改造,实现池塘健康养殖,渔业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种植业方面,到2020年底,洞庭湖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将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回收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0%。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方面,将全面实施洞庭湖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作业,清理和销毁非法渔具,严肃查处电、毒、炸鱼以及乱扔乱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此外,将对通过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的船舶实行限速、限行。
为了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兰定国要求洞庭湖区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培训,争取早日打赢洞庭湖生态环境攻坚战、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中,还向常德、岳阳、益阳和长沙等环湖地区详细列出了7个污染方面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单位。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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