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7日讯(通讯员 孟杰)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湖南津市市纪委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旨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促进十九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相关精神的落实。学习活动中,相关负责人领学了《宪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系统阐述了法治、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基本理念,提出了严格依法办案和提升法治能力的各项要求。
相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监察委即将成立,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依法治市与依纪办案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推动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运用到案件审理中,把依法办案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在执纪审查收集证据时合法合规,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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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网常德站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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