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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1个深度贫困县将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试点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徐丹 2017-12-20 08: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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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湖南将出新招。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深度贫困县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试点的通知》。2018年1月1日开始,湖南将在城步县、麻阳县、通道县、桑植县、泸溪县、凤凰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等11个深度贫困县试点。

  试点工作的适用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以及患了43种特殊病种(含长期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需长期服药或长期门诊治疗的患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不限病种,按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5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5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则是按病种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在获得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50%,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首诊在基层,要严格规范诊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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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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