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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安:出台作风建设责任连带新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吴林芳 编辑:唐韵 2017-12-21 1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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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1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机关作风建设,压实压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常德市公安局纪检组积极探索监督新模式,12月21日出台了《常德市公安局机关作风建设责任连带实施细则》,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细则》明确规定机关作风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连带责任人的主体,精细划分了责任层级。严明对于出现警风警纪不端正、自律不严格、工作不担当、治安秩序不满意、群众工作不深入、执法不公正的六种典型作风问题,将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发生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再上追一级责任人的责任。

  据常德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祁圣平介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驻常德市公安局纪检组将始终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不断思考和探索派驻监督新思路、新方法,力求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工作担当、久久为功,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添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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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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