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2日讯(通讯员 田娟 吕周熠 林昀)12月21日,泸溪县武溪镇一名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泸溪公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男子因拍摄恶搞精准扶贫的不实视频引起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12月14日21时许,泸溪县武溪镇刘某与朋友邓某二人在洗溪镇上吃夜宵,吃到尽兴、聊到欢畅时,刘某提出要录制一个关于恶搞精准扶贫的视频来助助兴,要求邓某来提问并帮其录制,刘某本人则手持撰写有“精准扶贫户”的纸张来回答问题。完成后刘某把视频发散到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并迅速扩散。经查,视频中涉及精准扶贫的有关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泸溪县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迅速锁定该男子的身份,白沙派出所将其传唤至该所执法办案区开展询问调查,刘某如实陈述了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并懊悔不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红网
作者:田娟 吕周熠 林昀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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