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7日讯(记者 李慧芳)2017年,长沙共有58人被终生禁驾,其中有10人为“90后”。
被终生禁驾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另一种是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12月27日,岳麓交警大队通报了于2013年发生的“12.29”交通肇事逃逸案。事发当日18时25分许,孙某华在枫林路麓山医院门口前的人行横道线上,驾驶一银灰色奇瑞小车将行人周某明撞伤后逃离现场,此后,他一直隐姓埋名,四处藏匿。岳麓交警大队历时四年,披荆斩棘跨数省终于在2017年9月28日将肇事者孙某华抓获。因孙某华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依法终生禁驾,同时还将面临有期徒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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