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3日讯(通讯员 胡晓建)1月2日上午,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召开全区城区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会议,动员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幸福、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
2017年7月份以来,大祥区严格按照《邵阳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市政办函〔2017〕118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了全区禁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禁炮机动中队,并坚持以宣传为主、处罚为辅,深入开展禁炮宣传、执法工作。目前,全区已经对3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施了处罚,共罚款17300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上,明确了各个部门在此次两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要求各个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保障,通过大力宣传,抽调人员成立若干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集中巡查、劝导和执法工作,对发现违规燃放的行为立即劝导、制止;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行为,确保处罚一起,震慑一片。在处罚和奖励方面,各街道办事处发现一起扣减该街道城市管理月考核总分1分;区直机关(含所管理的二级机构)办公区、家属区,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每次罚款该单位不低于一万元,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则同时扣减该单位预算经费5000元。区直单位考核排名后3位,取消该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非国家公职人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视为同等情况,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市民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根据市政发〔2017〕6号文件规定,大祥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红旗路街道、中心路街道、城此路街道、城西街道、百春园街道、翠园街道、火车南站街道、学院路街道等8个街道以及沿邵檀路、桃源路、桃花路、西湖南路、南互通、沪昆高速往西至207国道、梅子井、资江等区域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孔明灯,下同)区域。另外,在全区禁放区内一律不准在街道和公共场地上从事吊唁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胡晓建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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