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起,全国33个土地改革试点延长一年。
之前两年的试点里,包括湖南浏阳在内的部分试点区成果丰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跨村镇流转,直接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缩小征地范围、调整征收程序的尝试,也颇受瞩目。
土地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上述突破如何实现?有何影响?与先前预期有哪些差异?这些将在本报的系列报道中找到答案。
60岁的浏阳农民刘亚光,或许会被载入湖南土地改革史。
浏阳是全国33个土地改革试点区之一。它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县域内流转,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突破。按规定流转的宅基地连同附属房屋,可颁发不动产证书。
刘亚光,是最早受益新政的当地农民之一。
宅基地跨村镇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浏阳市大瑶镇南山村,已有48户外村镇农民在此置地建房。
48户人住在两个居民点里。刘亚光所在的居住地叫“芙蓉小区”。早在2006年,这个小区就开始偷偷接纳外村镇农民了,算是民间自发的“先行先试”。
此行为有悖当时政策,却有其合理性。刘亚光的故事,就是很好的说明。
他原本住在大瑶镇老桂新村,老宅沿山切坡建成,隐患重重。他老早就想另觅新址建房。但村庄地处山区,适合建房的地块并不多。况且,村庄地处偏远,刘亚光老宅通往外界的路,摩托车都很难通行。
当时,几十公里外的南山村启动了一个新农村居民点建设项目。新规划的土地富余,可接纳外来户。村子离大瑶镇集镇只有5分钟车程,大瑶是“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不少外村镇农民愿意迁居此地。
譬如刘亚光,他常年在大瑶镇上打工做生意,算是“进城农民”。之前,“城”与“家”实在太远。搬到南山村后,他基本实现了家门口上下班。小孩上学也方便,来回十分钟步程。之前在老桂新村,刘亚光的孩子上学,单程要走一个多小时山路。
“这个案例,往大了说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往具体说是‘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在浏阳市国土局大瑶国土所所长罗其晏看来,这都得益于“宅基地跨村镇流转”之功。
当然,这种“流转”长期以来为法律所禁止。刘亚光也一直担心,“哪天村里又把地收回去了”。
2015年3月启动的浏阳宅基地改革试点,给南山村的“先行先试”转了正,也给了刘亚光一颗定心丸。2016年10月,他拿到了载明房屋土地面积的不动产证。
试点之于刘亚光,多少有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味道。它的诸般好处,在新建的“新河小区”项目上有更集中的体现。
集中规划“联排别墅区”外来户建成样板村
南山村的“新河小区”,聚集了28户农民,其中26户来自外村镇。
来这边前,外来户们在自己村子里也有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他们必须放弃原有宅基地,才能在“新河小区”置地建房。
小区地块启动建设前,这里只有7栋房子,仅3栋住人。如今规划了28户,土地利用率极大提高。当地政府算了笔账,总体上节约用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
中科院在2013年的调研显示,全国2.7亿亩宅基地中,闲置的有1.14亿亩,相当于5个北京的面积。加上超面积使用情况普遍存在,浪费严重,已成为中国宅基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新河小区”案例,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巧妙思路。这也是它成为“样板村”、迎来络绎不绝参观者的原因之一。这个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水平,获得了不少称赞。它的道路规划齐整,小洋房陈列有序,广场、凉亭点缀其间,好似一个城市联排别墅区。
房屋由农户们自建,但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钱从哪里来?
浏阳试点方案中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26户人家对应26块宅基地。根据地段优劣,这些地块划为三个等级,价格分别为每块10.8万、11.8万、12.8万。外来户们根据“先到先选”“价高者得”的原则择位竞价。
26块地,给南山村集体一次性贡献了308.8万元的收入,基本冲抵“新河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此外,外来户们每年还要交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一块140平方米的地,每年约1100元左右。这又给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提供了经费来源。
让新住民们交钱不难。难的是,让地块上原住民腾退土地。不腾出地,就没有“打破旧灶建新灶”的空间。
如何破旧灶?
宅基地有偿退出,拆房退地给村集体
全国33个试点区,有15个进行了宅基地改革试点。
华中科技大学三农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夏柱智,系统梳理过各试点区的情况。他说,各地的宅基地退出办法各有特色,但归纳而言,无非“有偿”和“无偿”两种。
浏阳也出台了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新河小区”地块上3户原来的居民,就适用了新政。其中一户,家中直系亲属早已进城落户。他们选择了拆迁房屋,地退给村集体,拿7万多元补偿后进城。浏阳办法中,城镇居民通过继承房屋方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有偿流转给他人,也可以有偿退还给村集体。另外两户,也拆房退地给村集体。按规定,他们有资格重新申请宅基地。两户人在“新河小区”内另觅新址建房,所得补偿,差不多够他们完成新房主体结构。
南山村村支书陈贤礼介绍,上述补偿,从外来户交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中开支。
地块上,另有4栋房屋空置多年。因为涉及“一户多宅”,户主不能再翻新翻建这些旧房子。等房屋自然倒塌后,房下的地自动退还给村集体。
但项目建设,不可能等房子倒了再进行。要提前拆房,就涉及房屋补偿。这也是各试点区遇到的普遍问题。“东部沿海的试点地区,村集体直接给钱征收。”夏柱智说,“中西部的试点区没这个财力,就得各显神通寻找‘少花钱多办事’的办法了。”
“一户多宅”“超占超用”,在很多农村都很常见。让他们把多占的地退出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浏阳同时承担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被称为“建设权证”制度。经政府批准,开发商可以直接和村集体合作,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如工业、旅游等项目。“建设权证”,可视为使用上述集体建设用地的凭证。“建设权证”通过复垦复绿宅基地、闲置工业用地形成。这个过程中,耕地总面积不变,没触碰政策底线。但开发商有了土地可用,村集体和农民也有了收益。
在浏阳,村集体组织将一亩宅基地复垦成水田,形成的建设权证能卖近10万元。宅基地被用于复垦的农户所需补偿,从中开支。盈余部分,经村集体同意也可统筹用于村内其它项目,比如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征收补偿。
政策放开会引起震动?
“大规模的宅基地流转并未出现”
有一种说法流传甚广:如果国内2亿多亩宅基地可交易、抵押融资,将撬动一个近40万亿的市场。很多持此观点者相信,一旦政策放开,宅基地流转将风起云涌。
果真如此吗?浏阳给出的经验,足以让人们冷静下来。如今,浏阳除少数核心地段城中城郊村外,全市农村都已纳入试点。截至2017年12月22日,全市共流转宅基地371宗。一宗宅基地背后是一个农户。371户农户,约占浏阳农业户籍家庭的0.1%。
市场不如部分人想象的那般狂热。浏阳国土系统人士,也分析了个中原因。
“有跨村镇置地建房需求的,一般是住在极偏远山区的农民。这类人的比例并不高。考虑到迁居的经济成本、进入陌生环境的不适感,比例又会减少一部分。”上述人士说。
此外,通常只有城镇郊区村庄的土地,才值得置入。一来,这类土地本来就稀少。二来,因为土地值钱且有溢价可能,当地村民通常也不愿意把土地“卖掉”。
陈贤礼也赞同这个观点。他所在的南山村试点两年,真正把地退给村集体离开的,仅有一户。这个过程中,村集体还做了不少工作。
流转的371块宅基地中,还有相当数量被用于复垦复绿形成“建设权证”。
“建设权证”是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配置的工具。需要复垦多少地形成多少“建设权证”,完全取决于入市集体建设用地的数量。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尚不能真正“同地同权”等背景下,市场对集体土地入市的需求,不会出现井喷式增长。
上述逻辑最终使得:为复垦形成“建设权证”而做出的宅基地退出行为,不会太多。
夏柱智对其它试点地区的观察结果,也和浏阳经验相似。“除了极少数沿海发达地区,大规模的宅基地流转并未出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改革试点不成功。夏柱智提醒,宅基地流转只是改革的手段,而非目的。如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所说,宅基地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针对宅基地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完善制度,探索宅基地上的农民住房的财产性收益路子……
潇湘晨报记者 袁树勋 浏阳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袁树勋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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