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0日讯(通讯员 肖楚译)1月9日,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镇长岭村两名村干部收到了镇纪委送达的立案决定书,他们都因涉嫌套取项目资金挪作他用而被镇纪委立案审查,这也是2018年以来壶瓶山镇纪委立案审查的第3起案件。
近年来,石门县壶瓶山镇始终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责、督责、问责,不断激发全镇党员干部履责尽责意识和担当精神,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明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了每名班子成员都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年共进行两同时谈话700余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00余人次,提醒约谈80余人次。督责,力促责任落地生根。壶瓶山镇要求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评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办,持续释放从严治党信号,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以来,壶瓶山镇共对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追缴违纪资金2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肖楚译
编辑:陈纲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