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盛俊杰 黄淑元)长沙某小区物业人员吴某找到了一个“商机”,他将自己的淫秽视频传到网上,吸引人点击观看,只要有人点击,吴某就有广告费……5个月时间里吴某赚了2万余元。吴某没想到,这样的行为已涉嫌犯罪,1月11日,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吴某批准逮捕。
36岁的吴某系重庆市人,现为长沙市某小区物业人员。2017年7月,吴某在境外一家色情网站注册了一个原创账号。随后吴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家中用手机拍摄了8段淫秽视频,并将视频片段上传到该网站上,吸引网友点击观看,赚取该网站根据点击量给予的积分而获得的广告费。他在视频简介上留下QQ号,声称需要看完整版的视频者可与他联系,然后向对方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此外还利用视频简介帮他人宣传广告,赚取商家广告费用,在5个月的时间内牟利2万余元。2017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在长沙市某小区将吴某抓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吴某行为已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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