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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保政策有三大调整

来源:红网 作者:曹利敏 编辑:于佳丽 2018-01-16 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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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月16日讯(湘潭分站记者 曹利敏)1月15日,我们从湖南省湘潭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起,湘潭市医保政策有三大调整,主要涉及住院起付标准、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三个方面。

  住院起付标准方面,调高了三级医院起付线,调低了乡镇卫生院及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调高了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如,城镇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整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由500元调整为400元,二级医院由700元调整为600元,三级专科医院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三级医院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

  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方面,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由80%调至90%。

  值得注意的是, 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调整为16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及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据湘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度在全市新的起付线标准未公布之前,仍执行2018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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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利敏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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