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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可自助!永州公安全省首推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易 樊佩君 编辑:刘威成 2018-01-17 17: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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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在永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永州公安推出的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

在永州市街头,集“自助报警、自助查询、法律顾问、行政救济”等多个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报案查询终端就在老百姓身边。

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夏葛桉向红网时刻新闻记者介绍自助报案查询终端功能及应用。

  红网时刻1月17日讯(记者 郑涛 张易 通讯员 樊佩君)1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在永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永州公安推出的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并组织现场观摩了集“自助报警、自助查询、法律顾问、行政救济”等多个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报案查询终端。

  2017年,永州公安在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从受立案执法源头抓起,通过前期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借鉴法院、检察院在受立案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在冷水滩公安分局试点基础上,创新推出了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受立案管理室为中枢,以受立案系统、110接处警系统、自助报警查询系统、执法监管系统等信息平台为载体,实现对接报案、警情处置和受立案工作的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全过程网上管理、全方位网上监督的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

  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将“机上、点上、端上、网上和纸上”的报警全部纳入受立案管理室进行管理,当场接受群众报警、当场录入证据材料、当场打印报警回执,与传统的受立案模式比较,实现了四大转变。

  一是群众报警方式实现由单一向多元转变。长期以来,群众的报警方式局限于拨打110或上门到公安机关报警,而新型智能受立案工作机制的推行,进一步拓展了群众的报警渠道,群众可通过手机短信报案,可到报警终端设备报案,还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远程报案。

  二是报警查询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群众报警后,不再需要到办案单位或向办案民警打听受立案和案件进展情况,系统会自动给报警人手机发送一个查询码,报警人可凭查询码或本人身份证到自助查询终端机上随时查询警情处置情况、受立案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案件移送起诉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案件信息,像到银行ATM机自助存取款一样方便。

  三是警情推送由人工向智能转变。群众如果通过自助终端报警,只要登记成功,系统会自动按地理区划识别管辖派出所,并同步以短信形式将警情推送给派出所值班领导、值班民警及受立案管理室民警,不再像110接报警一样,110民警将警情录入系统后还要拨打电话将警情转给处警单位,从而减少了环节,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处置警情。

  四是受立案管理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启动后,所有的警情全部纳入受立案管理室集中管控,原来的立案二级审核审批,变更为三级审核审批,所有立案、不予立案都必须经受立案管理室审核。同时,所有的接报警情况、警情处置情况、受立案情况在受立案管理系统全程留痕,一旦出现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情况,系统会自动预警,受立案管理室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下发指令,要求办案单位立即处置。

  “这一执法领域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事关公安工作全局和大局,有效解决群众报警难、监督难问题,有效防范解决公安队伍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的问题,是永州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执法革命,开启了永州公安执法新时代。”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介绍说。

  目前,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已在全市公安机关正式运行。永州市公安局和12个县区公安局的受立案管理室以及各派出所受立案窗口全部纳入执法监管中心一体化管理;自助报警查询点已在全市城区和乡镇实现全覆盖,并全面对群众开放,真正解决了报警难、监督难的老大难问题,真正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民本思想和为民情怀。

  2017年,永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受立案管理室共接报警4365起,通过执法监管中心督促及时立案179起,纠正转其他处理67起,永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综合排名全省第二,涉及受立案的阳光警务投诉、信访量分别较2016年下降33.72%和30.5%。2017年,永州公安民调以91.32的高分高居湖南省第一,实现了执法质量和工作效能、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队伍战斗力和民警获得感“三个双提升”目标。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易 樊佩君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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