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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追责“不过期” 处理往年违法党员干部79人

来源:红网 作者:楚云天 编辑:王津 2018-01-26 14: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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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1月26日讯(通讯员 楚云天)“唉,没想到,事情都过去整整6年了,原以为就这样没事了,但最后还是挨了党纪处分。”拿着盖有红章的党纪处分决定书,原朱亭镇龙凤村党员何绍榴叹着气说道。2011年10月,何绍榴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10月,何绍榴被开除党籍。

  2017年,株洲县纪委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抓实抓细每一个作风建设环节,开展作风全面整顿,针对党员干部往年被公检法处罚、判决但未被党纪处分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全年,株洲县纪委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获取党员干部往年违法犯罪问题线索79条。通过审查,株洲县纪委立案79件,党纪处分79人,其中13人被开除党籍。

  “大部分党员违纪行为发生在四、五年前,有的甚至是九年、十年前,相关证据调取成为最大的困难。”县纪委纪检干部介绍,2007年3月,古岳峰镇向阳村党员宋建新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调查组为获取处罚决定书这一关键证据,在寻遍公安机关几处办公场所,翻阅数千卷案卷后,找到了尘封已久的处罚文书。最后,宋建新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纪委追责‘不设时限’,从严治党‘永不过期’。”县纪委负责人表示,清除掉党员干部作风上的这些“历史积垢”,不仅有效净化了党员干部作风风气,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还掐灭了某些违纪党员企图用“时间成本”来抵消“违纪成本”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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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云天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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