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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严惩酒后陋习 11名党员干部“挨板子丢帽子”

来源:红网 作者:楚云天 编辑:唐韵 2018-01-29 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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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1月29日讯(通讯员 楚云天)“朋友总劝酒,不好推脱。”“我觉得喝一点点不会有事的,交警查不出来。”“家太远,不开车回去,第二天上班不方便……”在株洲县纪委调查案卷里,这些“签字画押”按着红手印的酒驾理由可谓五花八门。但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成为酒驾的借口。2017年,株洲县11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被党纪“打板子”,有的甚至丢了“帽子”。

  去年,株洲县纪委以“治陋习、树新风”为契机,紧盯党员干部“酒后”作风行为,把酒驾、醉驾问题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来抓,联合县交警部门在节假日、周末等酒驾、醉驾问题易发节点上路查纠党员干部“酒后”作风十余次;同时“刀刃向内”,重点“盯防”已登记造册的纪检干部车辆,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行为予以严惩,并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全年,县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11件,党纪处分11人,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龙船镇农技站站长吴小琴等4名领导干部被免职。

  县纪委负责人介绍,去年县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有两大特点,一是“强腕”抓作风,党员干部酒驾一律先行免职。根据株洲县施行的《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规定,干部职工酒后驾车的,一律先行免职;二是督查“不认亲”,县纪委对纪检干部的酒驾检查要求更严格、形式更灵活,不仅在节假日“重点照顾”,在平时也紧盯纪检干部停靠在餐馆饭店旁的车辆,随时进行“当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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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云天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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