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31日讯(沅陵分站记者 瞿云 通讯员 张清彦)1月31日,记者从湖南省沅陵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13类轻微案件列入风险等级管理体系,建立办案部门与控申部门“双向”配合的办案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风险“源点”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燃点”,有效预防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为确保当事人不赴省上访,该院实行大格局化、多层级化的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有无信访苗头、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等将案件风险分为黄、橙、红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风险预警案件,分别制定相应的息诉工作预案,对合理的异议和诉求,及时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对于不合理诉求,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达到绿色无风险预警。
来源:红网
作者:瞿云 张清彦
编辑: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