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2月5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许琳)今日上午,株洲市天元区40余名犯有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天元区司法局组织的再教育活动。天元交警大队教导员曹亮从交通标识、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指导。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此次参加再教育的社区矫正人员中,多数是因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行为入刑的,他们中判刑最长的有2年,最短的也有几个月,都是判处缓刑,目前在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派出所干警的监督指导下,在家服刑。
周某于2017年11月被正式判刑。去年9月的一天,周某中午喝了酒,晚上7点多匆忙驱车赶到长江广场附近一家银行还当月的房贷,被正在执法的交警抓个正着。经酒精测试,周某被认定为酒驾,并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10个月。周某表示,这次被判刑及时给他敲响了警钟。
此次同40余名危险驾驶罪一起参加教育培训的,还有天元区的7名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接下来,他们还将在各自的辖区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争取让所有人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许琳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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