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赋予湖南湘江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事项直报权限的通知》,决定赋予湖南湘江新区16项省级经济管理事项直报权限。
《通知》要求,做好直报权限衔接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予湖南湘江新区直报部分省级经济管理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湖南湘江新区要主动对接,确保直报事项按要求规范报送。
优化调整发文报文制度。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给市级的规范性文件,增发至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印发给市级涉及赋权事项的文件,增发至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湖南湘江新区赋权范围内的工作可直接向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行文。
切实提升服务监管水平。湖南湘江新区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再造流程、优化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健全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包容审慎为基本原则的监管制度,积极营造高效便捷、阳光公正的创新创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妮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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