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通讯员 蒋新慈)虚构公安民警的身份,并以帮受害人追回欠账需要费用为由,长沙男子付某先后骗取两名受害人数万元。2月10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获悉,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8月28日,杨某通过饭局认识了付某。话语间,付某透露自己的身份是“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并与杨某互留了联系方式。
当年11月中旬,杨某遇到了一个难题——借出去的一百多万元到期,两个借款人却不见了踪影,杨某想到了求助付某。
付某第二天告诉杨某,其中一个借款人已经在广东顺德被抓,随后,付某带着追债心切的杨某一同南下。
到了广东,付某显得十分忙碌,一直在打电话联系“熟人”。最终付某告诉杨某,欠债对象被关在看守所,不能会见,需回去等候。
返回长沙后的杨某迟迟未收到欠款,付某却表示,他已被委派为“芙蓉区第一公安分局”局长,工作忙碌,没有时间帮忙追债。一段时间后,付某主动联系杨某称,另一名欠款人也已被抓,欠款已追回。在付某的要求下,杨某通过微信转给他8000元。
2017年11月底,杨某、付某又在饭局上认识了谢某。杨某将付某帮自己追欠账的事情告诉了谢某,谢某如遇救星。原来,谢某也有欠债需要追讨。了解到谢某的情况后,付某先是推托,随后答应帮忙,并表示需要些打点费。谢某二话不说,马上拿出2万余元。
半个月后,付某又以抓人需要钱为由要求谢某转款5万元。
2018年元旦过后,付某告诉谢某,欠债人已被抓。但十几天过去,谢某既见不到欠款人,也没收到欠款。面对付某的再三推托,谢某恍然大悟,意识到被骗,赶紧到东屯渡派出所报案。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并于当晚10点将付某抓获。
付某交代,从头至尾都是一出自己自导自演的戏,自己虚构了公安民警的身份,谎称可以帮忙追回欠账,先后骗取受害人谢某共计7.2万元、杨某8000元。除此之外,付某还交代了自己2017年上半年虚构省军区教导大队参谋的身份,通过谈恋爱,以借钱投资为由,骗取两名女子共十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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