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2月27日讯(通讯员 苏纪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通报了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飞天山镇飞天山村原副支书李小毛,村委会主任邓加文,村秘书李南富,村出纳、报账员吴小财,妇女主任刘霞违规虚套冒领楠竹低改款的问题。在楠竹低改项目中,李小毛、邓加文、李南富、吴小财、刘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011年至2015年共虚套冒领楠竹低改款339573元,其中用于支付村绿化工程款102540元,剩余违纪款237033元已上缴财政。2017年11月,李小毛、吴小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邓加文、李南富、刘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良田镇南水界村原党支部书记段河南,村委会主任段志坚,妇女主任曹菊梅违规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段河南、段志坚、曹菊梅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共计24000元。2017年12月,段河南、段志坚、曹菊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栖凤渡镇瓦灶村支书、主任邓云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款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邓云飞在负责发放危房改造款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部分村民的危房改造款29000元用于村里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11月,邓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栖凤渡镇原南香村秘书曹水泉非法占有村民养老金的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曹水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民李庆平和李淑贞的养老金合计6735元。2017年11月,曹水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坳上镇东市村原支部书记曹龙叶,村支委委员、村主任曹龙助违规组织旅游、购买水果,原秘书周进梅违规使用和管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问题。2010年曹龙叶、曹龙助未经上级党委批准,以学习考察名义组织党员到北京旅游,并决定给未参加去北京旅游的党员发放600元/人的补助,到村集体报账共计53779元;曹龙叶同意并授意肖金祥带领村民小组长以学习考察之名到云南旅游,并给未参与云南旅游的村民小组长发放补助500元/人,到村集体报账16100元。2014年底,曹龙叶在支村两委会上提出并拍板同意购买水果发给时任4名村干部,到村集体报账共计2280元。2017年12月,曹龙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龙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进梅在任坳上镇东市村秘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和管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4274.23元。2018年1月,周进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树立和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红网
作者:苏纪轩
编辑:何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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