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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纪委:设防在办案文书开具的“最后一米”

来源:红网 作者:廖培 编辑:刘惟烜 2018-02-28 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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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2月27日讯(通讯员 廖培)“强兴,麻烦你给调取证据文书加盖个公章,我们有个案子要去银行调取流水。”在株洲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里,纪检监察室旷焰明拿着一份未盖章生效的办案文书说道。

  “案件是否严格履行了案件办理审批程序?”办公室里,阳强兴问。

  “已经按要求走完所有审批程序了。”

  “请你把文书空白部分按要求填写完整,空白文书不能加盖公章,同时请履行好公章使用登记手续,填好时间、用途与责任人,并呈报领导审签。”

  简短的对话与文字把关,如同一道“紧箍咒”与“防火墙”,扎紧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使办案公权制度的笼子,既起到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在公权与公文间立起了纪律规矩,同时又在文书文字填写过程中进行了把关,进一步保证了案件质量。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委十二项办案新措施及其相关办案文书成为了“新生事物”。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严管“手中剑”、调查权,针对这些办案新措施与新文书,不仅严格要求办案单位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同时在办案监督上环环设防、关关设卡,防止公权力“脱轨失控”。作为纪委监委办案文书生效的最后一个环节,办公室就把文书文字把关与公章加盖作为制度抓了起来。

  谈到这里,有着20多年反贪经验的转隶干部粟涛深有体会。粟涛说,以前在检察院办案,考虑办案时的不可预知性,办案人员身上带有多份已盖章生效的空白办案文书,“随要随填”的形式虽提高了办案效率,但也增加了公权力“失控”风险。现在监委办案,一次公章的使用、一份办案文书的开具,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与监督把关,公权力的“汽车”跑在了有“交警”的“高速公路”上。

  “文书填写要准确无误,公章使用要书记审签。”办公室主任陈静介绍,办公室在办案文书上加盖公章时,会检查文书填写是否有错误、歧义等情况,防止调查权的任意扩大。同时使用纪委监委公章的,要严格履行盖章程序,并在纪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才能盖章,确保公权在“聚光灯”下运行。

  县纪委负责人表示,扎紧公章使用制度笼子,系牢办案文书文字口袋,设防在办案文书开具的“最后一米”,能有效预防纪委监委办案公权的“失控”,防止办案公权被乱用滥用,实现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来源:红网

作者:廖培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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