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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未实名登记将被罚款 维修车辆需出示身份证、行驶证

来源:红网 作者:吴和健 编辑:高芹 2018-02-28 09: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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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2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通讯员 樊佩君)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召开的“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实名制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起,全省机动车修理行业将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对不按规定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的机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在机动车维修环节推行实名制管理,是发现涉车违法犯罪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

  早在1999年,公安部就发布施行了《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承修验证登记制度,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但由于当时信息化手段还没有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普及,公安机关推行机修业实名制管理面临很多现实难题。而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推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落实实名制管理时机已经成熟,为此省公安厅于2017年建设完成了“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了《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承修验证实名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机修业经营者承修机动车,应当先查验送修人身份证、送修机动车行驶证,交付维修完毕的机动车,应当先查验取车人身份证和维修凭据;然后应用机修业信息系统如实登记、实时上传相关的人员、车辆和维修信息。不按规定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机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机修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为推进机修业实名制管理,省建设银行将免费为全省机修企业提供智能终端设备,免费为广大车主办理“湖南公安便民龙卡”。当天上午,省建设银行同步举行了“湖南公安便民龙卡”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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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和健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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