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日讯(记者 彭双林 通讯员 叶飞艳)湖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安排部署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选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湖南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项目建设年、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推荐人选。
此次选拔对象为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将充分考虑申报人选累积贡献,切实将在湖南省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中央在湘单位按隶属关系推荐上报,不参与省内选拔推荐。非公经济组织按属地化原则申报。通知明确,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推荐指标。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2013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一般要求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或以上奖项),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等条件;高技能人才须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等条件。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州、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条件的基础上,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1-2名(本地区人才总量占比较大的个别市州,经申请同意后可适当多推荐),高技能人才1名,两者推荐指标不得混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作推荐。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应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和申报控制数,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后,再上报有关材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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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双林 通讯员 叶飞艳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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