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很多新型机构,包括特长培训、托管培训、早期教育等,看似与教育密切相关,实际又不在法律条文规定之列,该不该批、由谁来批,法律条例并未明确,行政审批部门因此陷入‘不批不作为、批了乱作为’的尴尬局面。”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认为,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民办教育出现了办学热情继续升温,但也存在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急需配套、办学机构与相关机构界定模糊、审批程序与办学许可互为条件等问题,建议尽快出台促进新法的地方实施意见细则、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分类发展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厘清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稳中有进地做好办学准入变更退出工作、加强对促进新法实施的宣传研究与交流。
雷鸣强建议,尽快出台促进新法的地方实施意见细则。同时,进一步厘清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工商等部门在民办学校及托管、培训、教育咨询等办学机构的具体职能,避免多头管理、无人管理的困局;要抓好行政审批,把好民办教育准入关口,提高民办学校及办学机构的办学要求和质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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