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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声音】屈胜:让每个人都有信用评分 充分享受信用红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徐丹 2018-03-06 13: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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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胜准备在此次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推行用信与征信联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红网时刻记者 李慧芳 北京报道

  过完年回到长沙,小陈在定王台颐美现代城租了套房子,前一年小陈也是租的该楼里的房子,到期后房东要收回房子另作它用。新房东在业主群里了解到小陈之前的信用记录良好,所以同意小陈不用缴纳两倍月租的租房押金。

  但与小陈遭遇迥异的是,廖先生在春节期间与朋友外出旅游,在外地租车时却被租车公司拒绝。原来,廖先生由于欠款许久未还,已经被列入了“老赖”名单,信用数据不佳,被禁止租车!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来自湖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屈胜准备向大会提交《关于推行用信与征信联动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她希望中国能够建成一个社会信用体系:“要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信用评分,到时候,信用就相当于财富了。”

  “体系”建设宣传布置得多,实施推动得少

  其实,早在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屈胜注意到,目前,《纲要》的实施时间已经过去多半了。

  在调查中,屈胜发现,在《纲要》发布后,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很多部门和地方都下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通知》《方案》等文件;有的还专门创建了信用网站,举办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等。

  但眼下的信用体系现状却有点让人尴尬,真正能够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制定具有可行性方案和措施的不多,讲内行话的不多。“现在是,对这一工作重视的多,重用的少;宣传布置得多,实施推动得少;讲形式的多,联系实际的少。”屈胜对实施情况有些忧虑:“截至目前,还有不少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概念不是很清楚,没有真正理解‘体系’的含义。”

  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征信联动

  “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是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更不是孤立地把‘诚信’二字作口号讲就能解决问题。”屈胜提出,做好该项工作,必须认识“体系”二字的含义,明白它是一项系统工程。

  屈胜准备在此次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推行用信与征信联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她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守信、征信、立信、用信、管信五大环节,必须科学运筹、有机衔接、同步推动。“特别是要着力推行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征信联动,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度不达标者将被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一票否决”

  屈胜注意到,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就诊的病患们只要信用度足够好,就可以“先诊疗后付费”,“这样就避免了一次次在诊室、检查室和交费处之间奔波,节省了患者的时间和精力。”

  屈胜认为这种“被信用约束和充分享受信用评分红利”机制应该被广泛推广。在其建议中,她提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各部门须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进一步强化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要在地方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服务外包、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求使用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户口”信息。“对信用度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守信者实行与信用度成正比的奖励和优待。”

  调查中屈胜还发现,目前我国通过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批准备案的征信机构数量还不多,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征信机构还没有相适应的大数据网络平台。“应充分调动第三方征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的积极性。”屈胜建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为已有的征信机构提供条件,提高大数据征信信息的运用能力,推动征信机构加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充分调动征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性,引导征信机构与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社会组织进行战略合作。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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