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压岁钱我可以做主吗?”听到这个问题,长沙市育英西垅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们纷纷举手。一名男学生拿起话筒回答,“如果妈妈没有乱花我的压岁钱,只是帮我保管着,我觉得是合适的。”
向学生们提问的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覃开艳。3月8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育英西垅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该校二年级的学生上了一堂特别的法治课。
法官对于孩子们的疑惑,从法律角度给出了答案。“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的一种赠予,只要钱交付到小朋友手上,并且明确说这笔钱是给小朋友的,这个钱就是小朋友的了。”覃开艳进一步解释,按照民法通则,8岁的小朋友属于限制行
为能力人,在处理超过智力程度和认知水平的事情的时候,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代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财产。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父母还可以替孩子处理和使用压岁钱。“但如果父母拿着给孩子的压岁钱给自己消费,小朋友可以及时提醒父母。”
此次活动拉开了湖南法院2018年“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序幕。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徐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