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3月17日讯(通讯员 熊文)“以上两位同志因违反‘十不准’中‘不准工作日饮酒’”等相关规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于律己。”3月16日,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纪委书记在全镇工作会议上强调。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鼎城区草坪镇制定出台了《草坪镇党员干部十不准》,为镇村党员干部划“红线”、明底线。
“十不准”包括不准违反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组织、教唆、参与非法上访活动;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从组织安排,在工作中回避矛盾,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聚众赌博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工作日饮酒,上班时间炒股、打牌、玩游戏,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跑通宿;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乱发津补贴,出入高档休闲娱乐场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在酒店餐馆赊账消费,增加村级负担;不准插手建设工程,违规处置国家和集体资金、资产;不准违规赈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对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侵占挪用扶贫、惠农等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
同时,为确保“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草坪镇纪委对镇村干部遵守“十不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十不准”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通报。
草坪镇村干部纷纷表示,“十不准”规定的出台,加强了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认识,从思想源头上牢固树立了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观念,强化了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熊文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