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3月23日讯(通讯员 薛亮)“制定监察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3月23日,在常德武陵区纪委会议室内,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引起了热议。
武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万长华: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这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迈上了新的台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好一种新的工作导向,首先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监察法精神,切实学深弄懂新理念、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第二是要充分学会运用监察法指导我们工作开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思维,强化程序意识。过去我们更多的是依据党纪党规,现在还要讲法律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据《监察法》指导我们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更好地促进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阮皓麟说道。
“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特别是将留置作为一种调查措施确定下来,促进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朱仕军表示
该区纪委监委下一步将组织形式封闭式的专项学习,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使国家监察法入脑入心,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薛亮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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