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7日讯(记者 胡信松 通讯员 何飚)为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省属国企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前,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公车改革后,省属国企(集团)总部共取消处置公务用车149台,预计减少车辆费用约1728.5万元。
根据《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省国资委要求所属企业扎实开展公务用车清理工作,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车,详实填报相关数据,不得错报、漏报、瞒报。列入此次省属国企车改的27户监管企业,集团总部涉改公务用车305台。公车改革后,取消处置公务用车149台,减车率为48.9%,减少司勤人员39人,预计减少车辆费用约1728.5万元,总体节支率约为17.4%。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督促所属监管企业按时完成公车制度改革任务,并限期完成全部子企业公车改革任务;对公务用车处置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按程序公开处置,切实做到应拍尽拍、应转尽转,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编制进行车辆配置管理,严格车辆控购手续,严格“七条禁令”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信松 何飚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