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出台节水管理办法
还将全面建立湖长制,修订湘江保护条例
红网时刻3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刘寒) 加快14个市州和89个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建设,实施国家节水行动……3月29日上午,省水利厅办公室和省防指办公室联合召开媒体记者座谈会,通报2018年全省水利工作、汛前准备、汛情预测分析等情况。今年将出台湖南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年底前在全省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
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定完善“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非法采砂、水域岸线、河道垃圾、养殖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快解决影响范围广、人口多、危害大的河湖突出问题,努力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今年将系统推进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涝区治理、蓄滞洪区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等建设,加快14个市州和89个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建设,重点提升辰溪、祁阳等8个重复受淹的县城防洪排涝能力。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今年将对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快制定湖南省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政策举措和责任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和任务分解,年内正式启动实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科学确定重要江河生态流量水位。
加快民生水利建设,突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完成300万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解决120万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万亩建设任务,完成2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扫尾,启动23处中型节水改造,加快61个小农水项目县建设。
水生态文明方面,将加快实施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工程,深入推进洞庭湖沟渠清淤疏浚,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水电站绿色达标、水利风景区建设,持续推进5个国家级、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将出台《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订《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积极推动《湖南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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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行政责任人拟于4月公示
今年4月,湖南将要进入汛期了,今年的备汛工作做得怎么样?3月29日上午,省防指通报了今年汛前准备情况,记者获悉,去冬今春,全省开展了以水毁修复为重点的大规模水利建设,2017年发生重大险情的赫山区资江大堤羊角段、湘阴县沙田垸柳林段水毁修复已基本完成。
截至3月15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78.73亿元,新修、加固堤防1702公里,新修渠道1.58万公里,加固、改造渠系建筑物3.13万处,疏浚河道1411公里,新建改造大型泵站16座,除险加固水库470座,修复水毁工程6.8万处。另外,开工了洞庭湖及四水尾闾53处破大堤工程,目前完工38座,其它工程主体进度在90%以上,4月中旬前可全面完工。
在责任落实方面,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和重点流域性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落实到位,省防指拟于4月上旬公示。按照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级领导包村组及领导包堤段、包水库、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求,各地全部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
方案预算方面,省防指批复下达了24座大型水库、80座重点中型水库汛期控制运行方案,正在推进《湖南省洞庭湖区防御洪水方案》。另外,省防指采购补充冲锋舟、编织袋、彩条布等一批防汛物资,其中购置342艘冲锋舟。截至3月上旬,全省防汛抗旱物资价值总额8.66亿元,较去年增加5.6%,其中省级防汛物资储备0.78亿元,较去年增加35%。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刘寒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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