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31日讯(记者 吴公然)今天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免去:
常智余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吕赵龙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华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姚湘灵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冬香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谷清平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瑞森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吴秋菊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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