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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系列举措力促阳光招生 禁止在公办学校间“二次流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黄军山 编辑:向宏鑫 2018-03-31 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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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3月30日讯(记者 姚学文 通讯员 黄军山)禁止在公办学校间“二次流动”;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力争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班额标准实行阳光招生。为了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平、公正,长沙市教育局今天召开中考中招布置会,公布了一系列规范招生行为,促推阳光新政的举措。

  会上宣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不能作为招生依据。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严格按计划招生。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禁突破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力争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班额标准实行阳光招生,并确保小学2至3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2至3年级、高中1至2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会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长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69,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同时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http://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黄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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