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4日讯(通讯员 李付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月底,永兴县组织开展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
此次督查由永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作风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车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八个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县级领导、全县乡镇、县直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内容包含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是否超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领导新闻报道等情况。
此次督查以查实问题、督促整改为主。对于查实的问题,各督查组进行了现场交办,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各督查组负责跟踪被督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不配合或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个人,将严格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李付红
编辑:何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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