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4月5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彭晚华)4月4日上午,湖南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芦淞交警大队民警在白关镇开展整治行动。不到10分钟民警便拦下了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也没有携带行驶证。该驾驶员直言,摩托车没有上户,自己也没有考取过驾驶证,经核实,其驾驶的车辆早已报废。民警现场暂扣了摩托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无证驾驶和车辆手续不齐全的现象比较多,除此之外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现象也很普遍。”芦淞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谭晓珂介绍,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要罚款五百元,并处拘留十五天,另外暂扣车辆;不按要求佩戴头盔可处罚款五十元。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要进行相应处罚。
从4月1日起,株洲市交警支队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据交警支队统计,截至今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500多起,其中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700多起。
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驾驶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可降低头部伤70%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希望车主谨慎行驶,不要超载、超速、“见缝插针”,别在安全面前“任性”。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彭晚华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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