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3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梁敏)在境外色情网站注册账号,发布淫秽视频牟取利益的吴某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于4月23日对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36岁的吴某某系重庆市人,现为长沙市某小区物业人员。去年7月,吴某某在境外一家色情网站注册了一个原创账号,专门用于发布淫秽视频牟利。随后,吴某某相继在物业小区的租住房中,通过手机将自己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8部淫秽视频的片段上传到自己原创账号的网页上,吸引网民的点击观看,赚取色情网站根据点击量给予的积分而获得的广告费。他在视频简介上还留下QQ号,声称需要看完整视频版者,可与他联系,然后向其收取20元、50元数额不等的费用。此外,他还利用视频简介帮他人作宣传广告,赚取商家广告费用。在5个月的时间内,共牟利1.8万余元。
去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在长沙市某小区将吴某某抓获。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鉴定,吴某某上传的8部视频,均为宣扬淫秽内容的网络作品。
办案检察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吴某某之行为已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梁敏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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