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8日讯(记者 李慧 实习生 戴乐)4月28日,全省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总体部署,并传达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和生命,作风建设关系脱贫攻坚成败。当前,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聚焦“四个意识”不够强,其中包括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责任落实不到位,乡村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出现断层,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工作措施不精准,贫困识别不精准,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不规范,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没有建立扶贫项目库;工作作风不扎实,调研不深入实际,工作落实走形式,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弄虚作假,没有坚持问题导向。
会议指出,将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通知》明确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或“点穴式”调研方式,实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调研督查常态化。其中,省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开展2次以上脱贫攻坚调研督查,省委书记、省长每人每次调研领办10件反映群众身边问题的信访件,其他省级领导干部每人每次领办5件反映群众身边问题的信访件。各市州市级领导脱贫攻坚调研督查每年不少于3次,各县市区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调研督查每年不少于4次。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加强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频率,改进调研督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严格考核评估。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戴乐
编辑:陈雪骅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