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28日讯(记者 王洁)4月27日,张家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余怀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名凤、陈红日、吕毅、朱用文及秘书长曾癸银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袁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邹菊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壮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及《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学校综合楼项目的议案及市人大城环委对此议案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国际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及市人大财经委对此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学校综合楼项目的议案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国际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来源:红网
作者:王洁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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