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4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杨正文 杨燕如)5月2日下午,在新晃县畜牧局会议室,新晃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合伙协议纠纷进行现场执行。新晃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艳霞向当事人耐心细致阐明法理,疏通被执行人心结后,在县人大代表董飒飒现场见证下,当场将被执行人交的标的物交接给申请执行人。一起矛盾重重,关系全县人民生活稳定的重大案件顺利执结。
原来,申请执行人吴某、姚某、李某、张某、吴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周某是合伙人关系,七人于2009年成立了新晃县佳鸿机械屠宰场,吴某为事务执行人。2015年,黄某经选举成为了新的事务执行人,周某为经营管理人,并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2017年6月,五名申请执行人认为黄某、周某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遂发起并组织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免去黄某、周某的职务,选任吴某为新的事务执行人,并要求黄某、周某配合办理交接手续及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二人不愿配合。吴某、姚某、李某、张某、吴某遂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五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周某一直不愿履行。因新晃县佳鸿机械屠宰场是新晃县唯一一家屠宰场,该案的顺利执行关系到屠宰市场的平稳过渡,牵涉全县人民食品安全、生活稳定大局,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做工作,并向其阐明若有其他诉求可以另案处理,但是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黄某、周某遂于2018年4月将新晃县佳鸿机械屠宰场的公章、营业执照、屠宰许可证等交予法院执行局。为体现该案社会效果更大化,法院要求县畜牧局及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通过这次零距离见证执行,我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容易,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官们确实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县人大代表董飒飒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案件执行不仅加强了法院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还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助推法院“决胜执行难”战役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人次见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杨正文 杨燕如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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