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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唐韵 2018-05-11 1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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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穗云给前来咨询的人解疑答惑。

  红网时刻衡阳5月11日讯(记者 宋美君)衡阳市雁峰区王女士结婚后两年里长期被丈夫殴打辱骂,那段婚姻生活,对于她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在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下,她成功离婚,脱离了那个长期束缚的“噩梦”。

  “我今天打电话给王女士,得知她如今在长沙定居,也找到了工作,开启了新的美好生活。”5月10日,承办此案的律师谢鹏告诉记者,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王女士来到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时失落的情形。

  而如今,从电话那头传来的话语声中,有一种终于解脱了的释然,一种“重生”后的幸福。

  2014年,王女士走进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可这段婚姻对于她来说,并不幸福,丈夫长期对她殴打辱骂。面对施暴,王女士曾两次报警,民警教育时,其丈夫态度极好,事后又故技重施。

  为了逃避丈夫的殴打,无奈的王女士搬回自己父母家居住,而丈夫不依不饶跑去纠缠骚扰,甚至把岳母娘家的玻璃窗户砸破,王女士为不连累父母,只得搬回家中。

  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通过衡阳市妇联介绍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面对这样内心久经摧残的受害者,谢鹏首先帮助她克服心理阴影,鼓励她重建面对困难的勇气,并告知其可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时,谢鹏通过调查取得了对方实施家暴行为的证据,一同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当即得到了法院的批准,随即当事人暂时搬回了自己父母家,摆脱了对方的纠缠骚扰。

  当暴力手段无法得逞时,对方又提出承担所谓的“共同债务”企图达到不离婚的目的。第一次开庭时,对方当事人突然向法院提出如果要离婚,需共同承担45万元债务的要求,并找来了债主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所谓的债务王某是否知情?”“这些大额款项的用途是什么?”“不同债主所持不同时间的借条为什么文字叙述、纸张完全一致?”在谢鹏的质问下,对方当事人及证人漏洞百出,低下了头。一个月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对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债务无一笔认可。

  据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穗云介绍,该中心坚持从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出发,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和家庭暴力受害者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缩短此类案件受理审查时限,最快速度为困难群众维权。2016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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