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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监护人同意 医院给未成年人做手术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 2018-05-11 09: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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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监护人同意,医院给未成年人做手术

  医院回应称患者在病历本上填写的年龄是18岁卫计部门介入调查后,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邓艳红

  5月6日,17岁的男孩小刘(化名)在长沙长海医院做了包皮切除手术,手术当天花了2000多元。从医院回到家后,小刘才把做手术的事告诉姐姐和母亲,她们对小刘瞒着家人做了手术非常吃惊,当天晚上为此还吵了起来。小刘的姐姐质疑医院:“为什么在监护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给未成年人做手术?”对此,医院方面表示跟患者家属确有沟通不到位的地方,但强调患者自己在病历本上写的年龄是18岁。

  接到患者家属投诉后,芙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为“芙蓉区卫计局”)介入调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协调。

  家属:没有监护人签字,医院为未成年人做手术

  小刘的姐姐告诉记者,之前小刘因为敏感部位不舒服,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网上就跳出了一个长海医院的对话框。小刘通过对话框和对方聊天咨询相关情况,对方和他聊了几句后便让他去医院检查。

  因为小刘的父母不在身边,5月6日,小刘和另外一位朋友来到了长沙长海医院。该医院一名“医助”接待了他,她全程陪同小刘,带他交钱做检查。做完检查后,医生说要做包皮切除术,因为身上没有钱,小刘说过几天再来,工作人员则劝他当天就做手术。随后,小刘给父亲打电话要钱。小刘的姐姐告诉记者,小刘在电话中只说要钱,并没有说手术的事,最终还是找叔叔要的钱。

  小刘的姐姐认为小刘是在医院的诱导下做的手术。“我弟弟今年11月才满18岁,未成年人做手术,难道不需要家长签字吗?”5月8日,小刘的姐姐等人到医院讨要说法,医生告诉她只要有手术指征,未满18岁也可以做手术。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医院:患者在病历本上写的是18岁

  针对小刘的姐姐的质疑,长沙长海医院工作人员介绍,5月6日,医院接诊检查后发现小刘有包皮过长等症状,于是医生建议实施包皮切除术和抗炎治疗。医生表示,当时患者自己填写的门诊病历本上写了18岁,记者在小刘的病历本上看到,年龄一栏确实写的是18岁。

  不过,工作人员介绍,在接下来的检查中,医生发现患者的出生日期是2000年11月,并要求患者通知家属,患者称家属不在当地。事后,患者在诊室内,当着医生的面打通了父亲的电话,沟通了1个多小时。医院方面将这个电话视为家长已知情的证据,而小刘的姐姐则表示,小刘在电话中没有说手术的事,只是要钱。

  医院方面表示,考虑医生确实没有与患者家属沟通到位,引起了家属的担忧和不满,医院答应给予患者适当的补偿。

  部门:已组织医院及患者家属沟通

  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做手术呢?律师表示,在法律层面上,根据《民法通则》,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手术属于存在危险系数的医疗行为,明显不属于未成年人自己能决定的行为。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卫计部门,芙蓉区卫计局医政科立即派人到长海医院进行调查。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医政科和长沙长海医院、患者姐姐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患者对协调结果感到满意。小刘的姐姐告诉记者,医院方面退还了手术费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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