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丛笑 通讯员 王娟)昨日下午,芙蓉区火星街道安监站接安全信息员举报称,辖区银港水晶城A8栋金色假日大酒店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未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未设立警戒线,存大重大安全隐患。
街道安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黎念光带领安监站工作人员迅速赶往施工现场。经查,发现该门面施工存在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电焊工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42条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6条第四款,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单位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施工人员现场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整改,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杜绝疏忽大意的思想,确保安全。
随后,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对违规进行高空作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通报了“5·3”火灾事故情况,要求施工方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施工人员入口关,严禁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王娟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