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唐志宇 姚选作)2018年5月16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军、郑某华等15人涉发票刑事案件,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罪名多达5个,涉案发票金额1.1亿余元,发票十万余份,影响范围广,案情复杂。
浙江台州籍虚开发票团伙长期盘踞长沙火车站、高桥
该案大部分被告人系周某军、王某英、郑某华等浙江台州籍老乡组成,他们长期盘踞在长沙火车站、高桥等地附近,通过口耳相传、网上发布信息、发短信和卡片等方式,对外寻找需要发票的人员,虚开发票进行牟利。
随着国家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被告人周某军等人从中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被告人周某军、郑某华等人找到被告人潘某、赵某玲等人,商量如何通过虚假注册公司骗取发票。通过一连串的谋划,被告人周某军等人在长沙等地虚假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骗取发票后对外虚开。
被告人周某军等人为保证自己的发票生意能够越做越大,逐渐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其中既包括针对特殊用户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包括针对较高要求客户的普通发票,还有为了扩大受众面的出售伪造的发票。截至案发,被告人周某军、郑某华等人一共对外虚开、出售假发票1.1亿余元,现场被查扣伪造的发票10万余份。
长沙县检察院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查办
本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由于涉案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犯罪数量众多以及涉嫌的罪名较为生僻等客观原因,长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公诉科科长、全省十佳公诉人伍飞和全省十佳辩手唐志宇具体承办的办案小组。
为有力指控犯罪,全面深挖犯罪事实,承办人反复阅卷,反复对关键被告人进行提讯,通过客观证据和释理说法,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通过数十次的阅卷、讯问和自行补充侦查,本案全部事实已查清,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军、郑某华等十五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国家发票体系和税收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集众人之财,建设全民福利设施,被告人周某军等人的行为,造成大量国家财税收入流失,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公共利益。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唐志宇 姚选作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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