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昨日,记者从长沙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据省扶贫办统一部署,长沙县已开展2018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符合贫困户申报条件的家庭,在2018年5月30日前到所在村组进行申报,逾期没有申报的,需调整到下一时间段申报。
根据申报条件标准,凡是2017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200元或住房安全、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吃饭(安全饮水)、日常衣服等任意一项因贫穷导致无法保障的长沙县农村户籍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
其中“住房安全”的标准指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和抗震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如达不到这一标准即可申报。
贫困户申报评议程序很完备,须经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镇(街道)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等程序后纳入系统。
本次新增贫困户纳入对象为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长沙县农村户籍人员,按照“应纳尽纳”标准全部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到“应扶尽扶”。其重点关注为残疾户、低保户、重病户、重灾户。其中残疾户中,对于既未纳入低保、又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人员将重点关注。低保户中,将重点关注重病户和残疾户,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未落实户。
对识别不准户,按村级评议、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复核后由县扶贫办确认并送达清退告知书,按省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系统操作确认。
长沙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县扶贫办将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坚持“分户甄别、分类处理、综合判定、公平公正、群众认可”的原则,确保贫困户应纳尽纳、应清尽清,全面落实精准识别的工作要求。
目前,县扶贫办已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制作了《长沙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告知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有符合条件的农户,可按照以上程序及时申报。
来源:红网
作者:宋彬彬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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