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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长沙42名未成年人死于交通事故 农村地区逾六成

来源:红网 作者:张沁 通讯员 杨哲 编辑:高芹 2018-05-30 0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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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5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沁 通讯员 杨哲)5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2017年全市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分析报告。去年一年,长沙市发生涉及未成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2416起,死亡42人,受伤2821人。农村地区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占全市总量的64%。

  报告显示,2017年浏阳、长沙县、望城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未成年人数较多,分别为12人、6人、5人。“因为农村地区的地域特殊性,未成年人死亡交通事故在地区分布中占比高。”民警邓洪涛表示,道路建设没有科学的设计,道路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交通管理不到位,驾驶人、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均是导致事故发生重要因素。

  从时间上来看,上午10点至12点,事故大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这个时间段学生大多都在上学,但是大多数家长会选择在此时段带学龄前儿童外出”。夜间,大多数学生放学,学生社会活动相对频繁,加之下班后车辆出行频繁,天色渐晚,驾驶人视线易受到影响。此外,这一时段,骑摩托车、电动车飙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从年龄来看,12岁以上至18岁年龄段最多,占总量的45%;其次是6岁以下年龄段,占总量的36%;7至12岁最少,占总量的19%。

  42名未成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中,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未成年人有22人。其中不按规定横路或不走人行道、无证驾驶、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等交通违法突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或不走人行道9人,无证驾驶摩托车7人,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3人。

  针对不同年龄段加强监管和教育

  “大多数学龄前儿童发生的事故都是因为监护人看管不到位所致。”邓洪涛提醒,对于学龄前的儿童,所有监护人都应加强监管,“尤其是在一些开放式、人车没有分离的小区”。学龄前儿童作为安全意识、抗物理伤害能力均最弱的一个群体,在熟悉的环境,监护人更容易疏于安全意识的防范。

  6至12岁的未成年人阶段,学校、家长应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社区可以对每个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居住分布情况进行摸底,从而可以在相应道路增设没有路权冲突性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设立警示牌、架设过街天桥等安全措施。

  对于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此阶段的未成年人,首先需父母加强监管,“可以多多留意孩子平时是否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夜不归宿、深夜外出等,以防其发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其次,学校方面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看以往的交通事故的案例,努力实现未成年人不敢骑、不愿骑、不想骑摩托车的局面”。

  此外,作为未成年人的家属及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应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有部分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是因为监护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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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沁 通讯员 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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