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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公安回应买600瓶茅台镇白酒事件:坚决接受处理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姜媚 编辑:李丽 2018-05-31 14: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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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5月31日讯(记者 姜媚)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纪委收到反映安化县公安局违规采购、消费白酒问题的网络举报。调查发现,2016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了600瓶白酒。今日,安化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回应,坚决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五名干部的处理,以下为回应全文:

  近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我局购买600瓶白酒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我局党组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坚决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五名干部的处理决定,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

  我局一定从该起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从严管理队伍,以实际行动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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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化县公安局顶风违纪公款吃喝:半年喝完600瓶白酒

  2018年4月,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站“四风”举报一键通的问题线索,查处了安化县公安局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近日,我们赴安化县采访剖析这起案件。

  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

  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站“四风”举报一键通接到群众举报:“安化县公安局在大力整治‘四风’期间不收手,过着奢侈的生活,派警车专门到贵州省购买茅台酒以供享用……”这一举报的问题线索具体直观、可查性较强,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经分析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益阳市纪委监委交办。

  “公安局食堂原先的接待用酒比较贵,两百多到三百多一瓶,局领导为了节约开支,让我们买一些性价比好点的白酒。”专门负责机关食堂的干警刘晓松说,“2016年5月,当地一企业食堂的圈内人士推荐了一款产自茅台镇的白酒,价格便宜、口感较好。”经组织品尝该白酒的口感,并对80元一瓶的价格作了了解后,干警刘晓松向警务保障室主任吴辉提出了赴贵州茅台镇购买白酒的想法。

  2016年6月,警务保障室主任吴辉以机关食堂名义写了一份采购600瓶白酒的书面报告,副局长谌嘉球向时任局长贾博文口头汇报经其同意后,在食堂的书面报告上签字“同意”。同年6月下旬的一个下午,警务保障室干警成钰、刘晓松带着银行卡,驾驶依维柯警车10多个小时,千里迢迢前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次日凌晨到达后,马不停蹄去酒厂提货,以每瓶80元的价格采购白酒100件共计600瓶,装在已经卸下后几排座位的依维柯警车内。为了省下当晚的住宿费,干警成钰、刘晓松甚至在车上过了一宿。

  案卷显示,自2016年6月底至2017年1月这半年时间,600瓶白酒在公安局食堂全部喝完。其中,有些用于内部消费,有些用于违规公务接待。

  就此,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林彰良说,安化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执纪问责必须一严到底、绝不能让。

  2018年4月,鉴于安化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博文已于2016年8月因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免职,在县公安局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上再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安化县公安局副局长谌嘉球、干警吴辉、成钰、刘晓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诫勉谈话,用于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被全部收缴。2018年5月9日,益阳市纪委对安化县公安局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回事儿”

  边查边犯,是本案的又一鲜明特点。2016年7月,时任安化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0月,已经被免去安化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职务的贾博文因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再次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公安局长的贾博文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违纪呢?

  1984年,18岁的贾博文被分配到安化县公安局中砥区派出所担任民警,1988年担任副所长。贾博文也曾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追求上进,从基层民警一步步成长为当地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

  随着时间的推移,贾博文担任领导了,特别是2010年被任命为安化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手中权力大了,思想深处也悄然发生变化,认为公安局长的工作太辛苦了,有时风险还挺大,平时吃点喝点、花公款出去游玩不算什么。

  “我是个很阳光、很能干的人,大家都蛮认可我的能力的。”贾博文这样介绍自己,“一开始我对自己要求还是严格的,但一把手当久了,就没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回事,渐渐也就放松了。”

  违反纪律受到处分本应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所在单位更应积极整改、杜绝违纪现象再次发生。但本案中,党纪政纪处分仍然没有给贾博文敲响警钟。作为公安局长的贾博文,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屡次顶风违纪,将中央八项规定看作“小事”,带头吃喝游玩,带坏了单位风气,最终成为安化县公安系统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警车出省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公务接待不要公函、就餐用酒随用随取……种种乱象,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次发生的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只是安化县公安局违纪问题中的典型一例。

  “大量事例说明,一个干部出问题,首先突破的是纪律,‘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可以说,‘四风’是腐败的孵化剂。像贾博文这样的情况,一不小心就容易滑入腐败的泥潭。”益阳市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同志说。

  “后悔莫及”“如噩梦惊醒”“教训极其深刻”,这是不久前贾博文面对调查人员时的复杂心情。他向参与过审查的工作人员一再致谢并深刻忏悔,“自己一再越过底线,多次受到处理,给了我当头棒喝。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陷入罪恶深渊,感谢组织拉我一把。”

  “贾博文并非不知道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他内心深处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儿。”安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表面上看是不良习俗,根子却是党员干部作风不正”

  不喝酒不热情不亲近、出行前要喝壮行酒、有了成绩要喝庆功酒、出完警打完靶都会喝点酒……“这些酒场表面上看是不良习俗,根子却是党员干部作风不正。”益阳市纪委监委的同志说。

  “四风”问题一旦与不良风俗相交织,就会形成一种社会心理。比如,公务接待不安排高档菜肴、景点观光,就认为是怠慢和轻视;逢年过节不组织聚餐、不发钱物,就认为体现不出关心等。在这种心理影响下,有的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身份、忘记了纪律这条“红线”,不做辨风正俗的标杆,反而陷入其中随波逐流甚至推波助澜。

  本案中,安化县公安局内部消费的白酒,有的用于领导出差联系工作,有的用于拔河运动、篮球比赛等活动,还有的用于干警集训。违规公款吃喝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

  “县公安局之所以顶风违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到了不良风气和习俗的影响,热衷于人情应酬、觥筹交错,臣服于吃喝玩乐惯性。”安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我们痛定思痛,将扎实进行整改,在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带头抵制不良风俗、摒弃陋习旧俗、践行新风礼仪,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安化县公安局负责同志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使全省干部作风来一个根本转变,使全省社会风气来一个根本转变”,湖南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4月20日印发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坚持一手纠“四风”,一手治陋习,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治理事项,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湖南落地生根。

  在面对面采访本案被处理的五名干警后,剖析其顶风违纪行为和思想蜕变过程,还有一些令人深思的地方。

  ——安化县公安局在2016年后仍然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再次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一些基层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启示我们一定要坚持扭住不放、久久为功,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复燃,势必前功尽弃、功亏一篑,损害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和信任。

  ——安化县公安局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不仅发生在重要时间节点,发生在平常时间更为频繁,启示我们一定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结合起来,重要时间节点要紧盯,平时也不能有丝毫松懈,防止紧一阵松一阵,进入“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怪圈。要始终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不断强化“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能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

  ——涉案的五名公安干警对吃点喝点习以为常,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过去都是这么做的”“一直以来都这样”,启示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摒弃侥幸心理,厘清公私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办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巨大障碍,我们一定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把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红网

作者:姜媚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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