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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进行修改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邓家俊 周洁 编辑:徐丹 2018-06-01 09: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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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6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邓家俊 通讯员 周洁)5月3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听取了1项地方性法规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2件地方性法规、2项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维刚、王柯敏、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桂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东楼作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刘莲玉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省人大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做好人大工作。要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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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雅琪 邓家俊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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