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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 增加了60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高芹 2018-06-20 0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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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6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全面两孩政策下,生育津贴发放引人关注。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即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加强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加强风险预警,全面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将基金累计结存控制在6-9个月支付额度的合理水平。

  同时,各地要加强生育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权益,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实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本报记者李柯夫通讯员易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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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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