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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巡回法庭进村部 送法上门零距离

来源:红网 作者:谢燕 编辑:王津 2018-06-23 09: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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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6月23日讯(通讯员 谢燕)6月22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案的开庭搬到了被告人所在地村部,用真实案例的庭审现场零距离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开庭前,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刘某年事已高,家住偏远,行动不便,且考虑到持有鸟铳在农村仍属多发现象,遂决定上门开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农村当地,希望能达到较好的普法效果。

  74岁的被告人刘某于1990年前后在攸县丫江桥镇一个姓彭的铁匠手中购买两只鸟铳用于打猎。直至1998年左右,刘某因身体原因不能使用鸟铳,遂将两支鸟铳放置于家中一张废弃的木床上。2018年4月24日,株洲县公安局民警在刘某家中将此两支鸟铳查获并扣押。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村书记的陪同下到株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动投案。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一直以来并不知道持有鸟铳会触犯法律,只在早些年用鸟铳打过几次兔子,未并干过其他违法事件,请求法院能从宽处理。法官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对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法官还现场以案释法,介绍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法律构成,让被告人及旁听群众了解到非法持有鸟铳类枪支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庭后,村民们纷纷对法院人性化办案点赞,并表示巡回法庭进村部的形式好,可以让农村老百姓接受到最直接的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近年来,该院坚持开展巡回法庭,着力实现巡回法庭制度化、常态化,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村部,将“坐堂审案”改为“送法上门”,零距离面对群众,拉近了人民法院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谢燕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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